泊头:织好调解“一张网” 化解矛盾在基层
发布时间 2024-09-25 09:48 来源: 河北法治网
河北法治网讯 (记者 于海宁 通讯员 苗田田)“太谢谢调委会的工作人员了,是你们帮我解决了工程尾款问题。”这是当事人李某某的肺腑之言。“顺利化解矛盾纠纷,为当事人解开一个个‘疙瘩’,我们感到很自豪。”调解员脸上洋溢着成功的喜悦。这样调解成功的案例有很多,泊头市2000余名调解员用心做好调解工作,用自己的“辛苦指数”换取群众的“幸福指数”。
泊头市人民调解组织在司法局的指导下,紧密织牢纠纷化解“一张网”,以人民调解协会、金牌调解室、警调对接工作站、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,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、法律明白人、律师代表、司法局退休老干部、乡贤等多方力量作用,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,做到“矛盾不上交,平安不出事,服务不缺位”。
该市将人民调解职能纳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,建立法律援助中心、公证处、司法所、律师事务所、基层法律服务所、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乡镇(街道)村居(社区)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对接机制,努力提高其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的能力,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,形成多方参与、共同调解的服务共同体。
泊头市设立金牌调解室15个,建立民事民议、民事民说、民事民办、民事民管的新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,通过有影响力的金牌调解组织,让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质效化。
该市设立“警调对接”工作站,建立“1+8+N”多元化调解新模式。“1”即以党建引领为中心;“8”即以“六尺巷”调解室为平台,建立与乡镇干部、法律明白人、法庭工作人员、律师、司法所人员、综合执法队人员、物业人员、乡贤的协调联动,针对案件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,邀请相关部门和组织进行调解;“N”即结合辖区实际情况,主要针对土地纠纷、开发占用、合同纠纷、民间借贷、追讨薪资、邻里纠纷等类型案件,通过辖区各村委会,建立各村的N个人民调解室,有序引导当事人以非诉讼调解和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,从而有效防止“民转刑”案件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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